聯合報寫作教室講師 宋奇勳老師╱撰寫
風格,是一種寫作習慣,潛藏時代痕跡,隱含個人閱歷,縱使讓作品匿名,卻仍熠熠閃耀著作者鮮明的個性象徵。
說來抽象的風格,在文中的具體表現不外乎於「內容焦點、用字遣詞、句讀分段」,例如:著眼人文鄉土的陳列(內容焦點)、詩化語言的簡媜(用字遣詞)、擅用短句收束(句讀分段)的柯裕棻。那麼,身為高中生,是否可以從這三方面著手,塑造自己的風格?
風格的塑造應從「閱讀與仿寫」開始。閱讀的意義,指的是一種費心尋找,尋找欣賞的模樣;仿寫,指得是一種刻意的模擬,模擬理想的形貌。
時至今日,還記得在國文課堂初覽鍾怡雯〈垂釣睡眠〉時,眼下每個字彷彿都灼爍著震撼。鍾怡雯的散文多起筆於日常,雖然罕見對話,卻從未落得寂寥,反倒因細膩的內心獨白,以及靈動的比擬而顯得格外熱鬧。心生嚮往的當下,便在課本插圖空白處,一遍遍為文句抽換幾個字詞,玩味仿寫後的意境。她若寫:「我從此開始與失眠打起交道,一如以往與睡眠為伍。」便可仿:「我從此開始與『愧疚』打起交道,一如以往與『良知』為伍。」日積月累下,倒也仿出了自我的寫作風格。
既然將風格視為作者個性的體現,那麼原則上便無絕對的好壞優劣之分,然而,若將目標著眼於高中學測的寫作測驗,第二步倒是可以優先嘗試「煉語成文」,使作品在讀者觀覽時更加友善、於內容玩味時,更加欣悦。
楊牧曾言:「應寫我口精約提煉的刻意語言,否則廢話連篇,言不及義,白則白矣,散則散矣,何文之有?」語和文,畢竟有所不同,前者重功能、後者重審美,高中生若貫徹「我手寫我口」,反倒淪為語音輸入程式。如:「以前我媽上床都立馬睡著,但是因為那天枕頭位置不對,所以睡都睡不著。」這便是「語」,它沒有「不對」,它仍達成了概念傳遞的功能,至多只是不美而已。相較之下,「文」可能這樣呈現:「母親照例就寢,卻輾轉難寐。或許是跋扈的枕,嚇著了本應造訪的睡意。」
說到底,風格的形塑,是一段投身於讀寫的歲月積累,半點也急不得,若說唯一的捷徑,大概便是從當下開始,刻意練習。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621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