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歲→14歲 瑞典擬設立未成年監禁區
文/陳韻涵輯
新聞故事:面對犯罪集團吸收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日趨嚴峻,瑞典司法部原擬將刑事責任年齡降至13歲,但此提案未能獲得國會的足夠贊成票數支持。修正版的法案則將最低刑責年齡由現行的15歲下調至14歲,並在既有監獄內設立未成年人專屬監禁區。
瑞典司法部長斯特莫(Gunnar Strommer)指出,2025年有50多名未滿15歲的青少年涉嫌謀殺或殺人未遂出庭受審,凸顯幫派招募未成年人犯案的問題日益嚴重。
斯特莫表示,「透過降低刑事責任年齡,我們能夠實施更公平的制裁,同時為當事人創造比現行制度更好的社會復歸條件。」目前未滿15歲的暴力犯罪者會被送往少年收容所,但斯特莫認為,收容人離開管束單位後的再犯率不減反增,近年許多少年收容所甚至淪為犯罪的招募溫床。
由於國會多數未能支持原始提案,政府決定退而求其次,在9月國會大選前推動刑事責任年齡調降至14歲的修正版提案。瑞典目前已指定8所現有監獄籌設青少年專屬監禁區,確保未成年犯人與成年受刑人隔離關押。斯特莫強調,這是為了「保護社會免受危及生命的犯罪侵害,同時保護犯罪受害者,這些被害人往往也還沒成年」。
瑞典兒童權益組織Bris秘書長瑪麗亞‧佛里斯克(Maria Frisk)對提案抱持保留態度,她認為當務之急是強化現有少年收容所的功能,「沒有任何跡象顯示,將年齡下調至14歲能夠扭轉局勢」。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建議,刑事責任年齡最低應為14歲,這也是歐洲的平均刑責年齡。
瑞典犯罪預防委員會數據顯示,過去10年間瑞典謀殺案件數量明顯增加,從2013年的87件增至2023年的121件高峰,但2024年已回落至92件。瑞典暴力犯罪集團「狐步」(Foxtrot)長期吸收青少年執行犯罪任務,從槍擊、引爆炸藥,甚至謀殺都有,多名涉案嫌疑人年僅13、14歲。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878期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