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68期2026-4-13 外出用餐
學生多元用餐選擇意識提升,許多學校已開放訂購外送。圖為北一女學生拿取外送餐點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
868期2026-4-13 外出用餐

圖片故事:台北建國中學、台中一中開放中午外出用餐多年,新竹高中班聯會上屆計畫試行,因相關配套未完整獲得共識,後續未能執行。日前學生於意見反映座談會再次提出訴求,外出用餐議題再掀討論。校方表示,近期將由學務處召集學生代表、家長代表與教師代表一同研商,研擬更完整配套。

新竹高中學生在意見反映座談會上提案,希望增加更多用餐選擇,盼學校能開放中午12點至下午1點外出用餐。但因外出用餐涉及學生安全、校園管理與學習秩序,當天無法定論是否開放,此案也引起學生在社群平台熱烈討論,焦點多集中在「安全責任」與「校園管理」上。

在安全上,有學生認為,若校方擔心學生在午休外出期間發生意外,因屬在學時間須負責,制度上難以鬆綁,因此提出「全面免責切結書」的構想,主張由家長簽署同意,學生於午休外出用餐期間所發生的各類事件,「小至鬥毆、大至交通意外」,均與學校無關,以此解決責任歸屬爭議。

竹中家長認為,禁止學生中午外出用餐,但還是有學生會翻牆外出,與其限制不如建立配套,在可控範圍內適度開放,讓學生在制度下學習自我管理,高中正是培養責任感與判斷能力的重要階段,未來進入大學後將面對更高自由度,若能提前在高中建立規範與引導,有助學生學習為自身行為負責。

針對學生期待比照建中、台中一中逐步開放外出用餐,校方坦言,班聯會上屆計畫試行時,曾討論「分年級」或「限額申請」等方式,但因教師、學生意見分歧,加上安全疑慮與管理考量,最終未形成共識。

校方強調,學務處近期將召集學生代表、家長代表與教師代表一同研商,此次將透過正式會議蒐集各方意見,若能形成共識,不排除朝「部分開放」或「分階段試辦」方向研議;若共識傾向維持現行制度,也將予以尊重。

校方也提到,校內已提供多元用餐方式,包括團膳與外送平台訂餐等,基本需求可被滿足,且學校周邊餐飲資源相對有限,與建中或台中一中等鄰近商圈成熟的學校情況不同,外出用餐的實際效益與必要性,也是討論重點。

好讀本周五問:
1.在上學日之外,你和家人的午餐通常怎麼解決?
2.上學時若你可出校買午餐,營養、價錢、愛吃的品項、販賣點的距離等,你的考量會如何排序?
3.問問家長和同學,他們會支持文中誰的主張?
4.竹中學生為此事在網路發起投票,對學生、家長、校方的主張,你會投誰一票?
5.你認為哪個階段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理由是?

4月16日/周四中午12:00截稿,獲刊登者贈小禮一份,另選特別獎贈神祕禮,本期禮物於5月寄送。

想要投稿的同學,請登入/註冊「會員專區」至「圖擊隊當期文章」投稿喔!https://udncollege.udn.com/uc-member/


好讀五問

1. 在上學日之外,你和家人的午餐通常怎麼解決?
特別獎—林子涵(宜蘭五結國中804) 我和家人的午餐基本上都是吃外食,我們家幾乎不會開伙,除非回爺爺奶奶家才有機會吃到豐盛的一餐。
楊立辰(台中大雅國中701) 我們通常會在家裡吃,媽媽會煮飯。如果比較忙,會買便當或出去吃。
曾致晴(台北明湖國中701) 多半在家煮麵或炒飯,有時全家會一起去附近的商圈,嘗試平時沒空吃的餐廳或連鎖店,藉此增進家人間的感情。
游博勛(台北龍門國中716) 選擇鄰近的麵館、小吃店、簡餐,或使用外送平台提高便利性。
陳世軒(台北雙園國中801) 有時候阿嬤有煮飯,會吃阿嬤煮的,更多時候是去便利商店隨便解決一下。
王盈君(台南永康國中707) 偶爾猜拳決定誰下廚,但通常是去外面吃。
施力瑀(彰化福興國中704) 非上課日的餐點由媽媽準備,若家人需要上班,我和哥哥會到鄰近餐飲店購買,若想吃的食物比較遠,我們會利用外送平台訂餐,以安全為主。
楊婷雯(彰化鹿港國中211) 一般都是媽媽煮,有時候是買外面的,有時候是二姑姑煮,不固定。
謝震琦(新竹自強國中704) 通常我們會去附近吃牛肉麵,但有時候我會去幫婆婆賣麵,順便幫家人帶吃的回家。
2. 上學時若你可出校買午餐,營養、價錢、愛吃的品項、販賣點的距離等,你的考量會如何排序?
特別獎—林子涵(宜蘭五結國中804) 應該會先考量距離,再考量價錢。我不挑食,所以不會考量是否愛吃,而營養就更不會去考量,只要能吃飽都可以。
張倢(台東豐田國中703) 販賣點優先,因為學校一定有時間限制,所以要找離學校最近的去。第二是價錢,100元的滷肉飯套餐和200元的沙拉,當然選滷肉飯套餐,便宜又能吃飽。第三是營養,因為要攝取正常的卡路里。第四才是想吃的。
劉彥彤(台南成功國中702) 距離、品項、價錢、最後是營養,所以我覺得學校還是提供營養午餐比較好。
郭宇宸(台南西港國中) 對我來說,出外用餐的本質是「自由的滋味」大於「食物的營養」。所以我會選一家「走路5分鐘內能到、能讓我吃到爽、且下午不用吃土」的店。
蔡佩晴(台南學甲國中204) 會買足夠營養的食物,價錢不能太貴,最好是自己喜歡的品項,販賣地點不要太遠。最重要的是買剛剛好的量,不要浪費。
許昕喬(宜蘭五結國中802) 會先考量到距離和價錢,但除此之外,我會更優先考慮時間問題,我認為需要有足夠的時間外出自理午餐,這樣不必因趕時間而提高發生意外的風險。
劉允菲(新竹六家高中國中部801) 我會先考慮距離,再考慮價錢,最後才是營養,因為如果買不到或買不起,就不用考慮營養了。
陳顯耀(新北蘆洲國中709) 愛吃的 > 距離 > 價錢 > 營養。好吃最重要,但時間有限,距離決定一切。
江佳欣(新北金山高中國中部303) ①價錢(一天帶的零用錢可能沒有那麼多,物價又上漲,可能花了很多錢還吃不飽。)②愛吃的品項(出去買總要吃自己喜歡的吧?)③販賣點的距離(距離學校太遠可能會花很多時間來回,趕不上上課時間)④營養(大部分外食本來就不太營養,營養的食物可能價位會比較高)。
3. 問問家長和同學,他們會支持文中誰的主張?
特別獎—林子涵(宜蘭五結國中804) 我的父母支持家長的方式,因為學生真的出事了誰要負責?學生在外也可能不只是單單吃午餐,雖然只有短短一小時,但很可能在外交到奇怪的人,或者在外霸凌他人也說不定。
張辰浩(宜蘭興中國中802) 支持校方,因為學生如果出校門出了事,事情就大條了。
呂采霖(花蓮花崗國中702) 家長支持校方,主要擔心過馬路問題。
阿布絲達那彼瑪(花蓮瑞穗國中802) 媽媽支持學生家長的觀點,認為「高中是培養責任感與判斷能力的時候」,媽媽說如果我是竹中學生,她會同意出校用餐。
林明祐(彰化鹿港國中220) 家長:多半支持學校限制外出,因為重視安全與健康。同學:多半支持開放外出,因為想要自由選擇與多樣化飲食。
鄭琬蓁(苗栗大同高中國中部104) 同學觀察到校方最擔心的是「安全責任歸屬」,他們支持由家長簽署「全面免責切結書」,以換取外出用餐的自由。
朱奕禎(新北金山高中國中部302) 同學多半支持開放外出用餐,認為能增加選擇並提升自由度;而家長則在支持孩子學習獨立與擔心安全風險之間產生分歧,因此呈現較為保守的態度。
陳佳怡(新北石碇高中國中部101) 我母親和同學支持師長的主張,因為學生如果在校外出甚麼狀況,校內的人都不知道。
林昀葶(新北土城國中815) 同學支持開放之後簽署免責合約;家長支持部分開放,慢慢讓學生適應與學習。
4. 竹中學生為此事在網路發起投票,對學生、家長、校方的主張,你會投誰一票?
特別獎—林子涵(宜蘭五結國中804) 學校吧,因為有設定開放時間和截止時間,要是沒在時間內回來,班級也可以即時發現。給學生一個保障,也可以吃外食,只要在時間內回歸,都可以。
崔家霖(美國Highland View Elementary School) 我會給校方投票,因為校內已經有很多用餐方式,應該不需要更多。
潘思蓉(花蓮豐濱國中) 投給學生,因為學生最清楚自己的需求,例如時間有限、預算不多等。不過我也認為應該在自由選擇的同時,注意營養均衡。
高祥義(花蓮萬榮國中801) 這張票投給「家長」的主張,是因為它不只是在討論「吃什麼」,而是在討論如何「學習當一個負責任的成年人」。
蕭昱彤(新北土城國中704) 身為學生真的會想投學生一票,很希望午餐可以到校外選擇喜歡的食物。但是考量到安全和管理等,也許可以分流開放,或使用通行證等折衷取捨的方式。
蔡沛蓁(新北大觀國中905) 校方,讓學生自主出校處理午餐有許多隱患,若是開放外送但不讓外送員進入校園,而是在午餐時有警衛和老師在校門管理秩序,我認為會更加妥當。
李梓紳(新北土城國中710) 我認同文中家長說的:與其讓想出去的人偷偷「翻牆」,不如在制度下適度開放。家長的主張比較平衡,不只保障了學生的安全,還把這件事看作是「學習自我管理」的一部分。我認為這種在規範下學習負責的方式,對於未來進入大學更有幫助。
黃靖錄(新北土城國中709) 我會投給學生的主張,雖然校方說周邊餐飲資源有限,但這不應該是禁止的藉口。支持學生並非只是為了吃,而是一種自主權的練習。如果我連午餐吃什麼都沒辦法自己負責,那長大後怎麼可能突然就會做人生重大決定。
徐永祥(花蓮萬榮國中901) 我會投文中學生一票。因為長大了,自己的事情自己處理,管理好自己,出校買東西務必小心。
5. 你認為哪個階段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理由是?
特別獎—林子涵(宜蘭五結國中804) 大學就得慢慢開始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因為上了大學可能在外縣市,父母無法即時處理,但在國中時期就要慢慢訓練了,完全自行負責是在大學時期。
劉洸汎(新北尖山國中) 我覺得從國中開始就要為自己負責了。國中的年齡已有大部分的自理能力,也會對新事物感到好奇,但像是在探索新事物時,不小心用壞了東西,就要先自己負責,真的無法解決,再尋求大人幫忙。
黃文怡(新北金山高中國中部104) 任何階段,因為做錯事就是要付出一定的代價,不能以「我還小,我是小孩」來當做擋箭牌。
陳襄語(新北重慶國中706) 有自理能力的人,家人或老師都不可能無時無刻在你身邊,當你犯錯時要對自己的錯誤負責,因為當社會後,沒有人有義務幫你解決問題。
李婧芸(新北頭前國中715) 我認為從高中開始就應該慢慢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因為這個階段已經不算小孩,也要為以後更自由的生活做準備。
羅予旋(新竹自強國中704) 責任感不是18歲那天突然從天而降,而是從小開始,透過每一次的抉擇,慢慢磨練出來的。
廖紫妃(花蓮花崗國中702) 18歲,當一個人開始享有完整的社會權利(如投票、簽署合約)時,相對應的義務就是必須承擔行為帶來的代價,這才符合對等的社會規則。
胡瑞鳳(花蓮東里國中801) 大學階段,因為已經成年了,自己犯的錯就要自己承擔,不可能一輩子都靠父母。
洪亦駿(台東豐田國中) 我認為應從高中階段開始學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此時學生已具備一定的判斷能力與自我意識,若能在制度與引導下逐步承擔後果,將有助於未來面對大學甚至社會更高程度的自由與挑戰,培養成熟的態度與責任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