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報寫作教室講師 吳俊霖/撰寫
教授寫作多年,時常發現許多同學寫作情意題時習慣使用抽象詞彙來表現情感:「我很感動」、「非常難過」、「十分溫暖」。然而這些詞彙的缺點在於其只具有「抽象意義」,缺乏具體可感的情緒渲染力。若我們閱讀大考中心公布的範文,會發現真正打動人的文字常是將抽象情感轉化為具體畫面、流動的時間、細膩的心理配合動作細節與反應、以及情境對比與襯托的互相配合來產生。
例如,與其寫「我很緊張」,不如寫「手心滲出汗水,握筆的指尖微微發顫」,利用具體的動作與畫面來讓讀者「看見」情感,而非「被告知」情感。其次,時間的流動帶來變化,而變化本身就承載著情感的重量,故我們可以善用時間推移來營造情緒節奏。例如寫「陪伴」,可以用「小時候牽著手走→長大後並肩走→如今一個人走」來呈現關係的演變與失落。
第三,在心理層次上展現內心的複雜性。在情感表現上,害怕與期待同時存在、糾結與釋懷在心裡拉扯,這些矛盾反而會讓人覺得真實。所以當我們寫「告別」時,可能同時有不捨、期待、恐懼;寫「成長」時,可能交織著驕傲與失落。當我們寫出這種心理的複雜度,文章就有了深度。
當他人只是寫著「那天,我與父親聊天,他說了很多鼓勵的話。」而你則卻這般鋪陳:「傍晚,夕陽把客廳染成暖橙色。慈祥的父親坐在對面,他的聲音有些沙啞,每個字都說得很慢。我垂著眼睛聆聽,深怕他看見我眼眶的濕潤,也怕我看見他眼裡的什麼。」兩者相較,後者透過具體畫面(夕陽、暖橙色、沙啞聲音)、時間感(傍晚、至今)、心理層次(不敢看、怕看見)等,把「感動」這個抽象情感,變成了具體可感的經驗,勾勒出了父子溝通的情境。
是故同學應該謹記,情意不是透過「宣告」來呈現,而是透過「表現」。如同談「愛」,我們常不是聽對方說了什麼,而是看他做了什麼。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855期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