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勒斯坦控英

巴勒斯坦控英

文/陳韻涵輯

新聞故事:14名巴勒斯坦人委託人權律師撰述請願書(petition),訴求英國政府承認1917年到1948年間英國占領巴勒斯坦期間犯下的戰爭罪行。此外,英國承認巴勒斯坦為獨立國家,可能面臨巴勒斯坦就歷史事件索賠天價。

衛報報導,請願人士在400多頁的文件中,主張英國政府當年犯下一系列違反國際法的行為,其影響至今仍未消逝,要求現任英國政府負責。

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,英國為戰略利益爭取猶太人支持,1917年發表「巴爾福宣言」,表態支持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「民族之家」。隨著鄂圖曼帝國戰敗瓦解,國際聯盟1922年授予英國對巴勒斯坦的託管權。

但在二戰爆發與納粹迫害猶太人後,大批猶太人移民巴勒斯坦,與當地阿拉伯居民發生激烈衝突。

二戰後,英國無力處理巴勒斯坦的政治僵局,1947年將問題交給聯合國處理。聯合國大會1947年11月29日通過「巴勒斯坦分治計畫」,建議分別建立阿拉伯國與猶太國,但遭阿拉伯國家聯盟拒絕,以巴衝突至今未歇。

1948年5月14日,英國託管期屆滿,以色列同日宣布建國,立即獲得多數聯合國會員國承認,成為中東局勢的轉捩點。

現年91歲的慈善企業家馬斯里(Munib al-Masri)等請願者主張,英國在託管期間統治缺乏法律依據的領土,「系統性虐待」巴勒斯坦人,且對巴勒斯坦民族面臨的危機富有義務與責任。

這份請願書21日送交給英國政府,象徵啟動「英國虧欠巴勒斯坦」(Britain Owes Palestine)運動,敦促英國政府正式承認「百年壓迫」的不當行為、道歉和賠償。

法律請願書(legal petition)是對政府提出的正式請求,要求政府依據證據和法律分析採取行動,遭受殖民不法行為的被害人經常使用這種方式伸張正義並爭取權利。英國政府若不回應,可能啟動倫敦高等法院的司法審查程序。

英國首相施凱爾(Keir Starmer)日前跟進西方大國承認巴勒斯坦是一個獨立國家,而法律專家認為,此舉恐讓英國面臨高達2兆英鎊(約新台幣81兆元)的歷史事件賠償。

學者分析,巴勒斯坦可依國際法,要求英國就當年託管期間「掠奪巴勒斯坦人民土地」索賠。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巴斯(Mahmoud Abbas)多次揚言就此提告,而國際法專家根據英國當前經濟評估,賠償2兆英鎊是合理價碼。
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841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