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修法 約束恐龍家長

南韓修法 約束恐龍家長

文/陳韻涵輯

新聞故事:南韓國會上月21日通過《教師地位提升與教育活動保護特別法》、《初中等教育法》、《幼兒教育法》與《教育基本法》等法規修正案,保護被家長無理投訴傷害的學校教師。

上月2日約20萬名南韓教師響應在國會附近舉行的集會抗議,訴求重視教師人權。南韓總統尹錫悅指示官員傾聽教師的訴求,盡力保護教師的權利。

參加抗議活動的教師表示,長期遭受學生家長的騷擾,讓人不堪其擾。有人曾因制止學生的暴力行為而被檢舉,或因管教學生招致批評。甚至有教師遭人惡意檢舉虐待學生,藉此讓該教師被解雇。

南韓2014年通過的《兒童福祉法》規定,遭控虐待學生的教師會被解除教師職務,衍生不少問題。家長濫用此法,向教師提出無理且不當的要求。此次《教育基本法》修正案中,在缺乏正當理由的情況下,教師遭控虐待學生不會立即被解職,需要深入調查並以證據佐證。

從今以後,面對訴訟官司的教師會獲得財務支援,校長也必須正視教師的權利問題。

許多學校教師表示,應對來自家長的投訴讓他們焦頭爛額,認為惡意投訴風氣讓他們無法管教或輔導學生。

南韓教師工會聯合會樂見各項修正案過關,稱此次修法將「擴增教學權利並保護學生的學習權」。工會把改革歸功於連續8周上街抗議,訴求改善教育現場的教師,深刻感激教師們的無私付出。

南韓教育部9月宣布,允許學校教師將擾亂課堂秩序的學生逐出課堂,並視情況對他們施以管教約束。首爾教育局也計畫對所有家長打給教師的電話進行錄音,並增設機器人客服作為家長投訴電話的第一道防線。

教師工會聯合會主席金容瑞(Kim Yong-seo,音譯)表示,修法保護教師和學生是一大進步,但仍有改進空間,呼籲議員修訂《兒童福祉法》,不應該將學生的紀律處分視為虐待行為。

部分學校教師希望,惡意指控教師虐待學生的家長應受罰。金容瑞對此表示,此次修法不會對沒有根據的虐待指控產生遏止作用,若無懲罰,家長就會繼續抹黑不喜歡的教師。

南韓社會超級競爭的原因之一,即為家長的投訴文化。學生的課業表現與未來成就畫上等號,代表學生從小就開始激烈競爭,爭取最好成績,方能擠進頂尖大學,擁有名校光環,才能找到好工作。
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739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