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╱陳韻涵輯】
新聞故事:美國田納西州一名未公布姓名的學生在校外分享他自創的梗圖,事後遭校方依學區規定停學3天,這名學生不服校方處置而提告該學區官員和校方教職員。
2022年8月,田納西州土拉荷馬高中校長奎克和助理校長克拉奇菲爾德把當年17歲的男學生叫進辦公室,詢問他關於3張圖的事,這名男學生在法庭文件中以「I.P.」為代稱,3張圖片來自他的個人Instagram帳號。
第一張圖片顯示,I.P.在阿拉巴馬州的父親家中過暑假期間,轉貼奎克拿著一盒蔬菜的圖像,限動上方文字寫著「我兄弟」。
第二張圖片是I.P.與家人同遊義大利時轉發,圖片顯示奎克的頭像套上有貓耳和動漫女僕裝的濾鏡,並有「貓咪奎克」的敘述;第三張圖則是奎克的頭,疊圖在手遊《太空狼人殺》角色和動畫《天兵公園》角色「鳥哥」的上方。
訴狀指出,奎克和克拉奇菲爾德根據兩項該市學校的「學區政策」,懲罰I.P.停學3天。
這兩項規定禁止該學區的學生「無論在家中或學校」,都不能分享「讓任何學生或教職員感到丟臉、羞辱或敗壞名聲的圖片」,無論該圖像是否會對教育造成實質影響。
然而,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21年的判例裁決,除非學生在校外的陳述「對學校造成實質干擾,否則監管學生言論的任務應由家長負責,而不是政府」。此外,「法院對於學校監管(學生在)校外言論的舉措,必須抱持強烈懷疑的態度,否則可能讓學生無法發表相關言論」。
I.P.的律師奧戴爾表示,「I.P.和每位美國人一樣,享有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權利,只要他的行為沒有實質干擾學校,便可諷刺或批評政府官員,不用擔心遭到報復。」
另外,該校禁止學生在社群媒體張貼不雅或暴力圖像,但訴狀指出,相關政策規範模糊,缺乏足夠指示告訴學生如何才算符合規定,因此形同違憲。
訴狀寫道,奎克雖為I.P.的校長,但校規不能凌駕憲法修正案;奎克還叫克拉奇菲爾德告訴I.P.他被停學5天的決定,藉此彰顯停學決定並非由奎克本人裁定。
訴狀指出,I.P.得知懲罰結果後情緒崩潰,必須由母親用輪椅推著他離開校長辦公室去掛急診。
I.P.的母親兩天後與奎克及克拉奇菲爾德會面後,被告知他們將停學5天的懲罰縮短為3天,這是等同打架的懲處。
事後,I.P.及同學積極透過社群媒體訴求保障學生的言論自由,I.P.則提告訴求法官裁決相關政策違憲。
此案尚未偵結,而奎克今年6月離開該學區。
【2023-07-31/聯合報/R08版/好讀周報國際力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