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70期2024-5-13 情理法之間
議員陳怡君為替阿伯繳罰款,費了一番功夫才找到阿伯本人。圖/陳怡君提供

770期2024-5-13 情理法之間

圖片故事:日前有名老翁因不知規定,在北捷淡水線車廂亮刀削竹筍挨罰1萬元。北市議員陳怡君為幫生活辛苦的老人家繳罰款,因非親非故必須找到本人,經過幾番努力,陳怡君終於找到阿伯本人。根據陳怡君轉述,阿伯說「我並非惡意要傷人,是因為要善用時間處理筍子的蒂頭」,議員也幫老先生解決罰單繳費的困難。

議員跟阿伯聊天得知,70歲的老先生跟97歲的叔叔相依為命,他負責下田收成後拿出去賣,因處理蒂頭要花很多時間,所以才用搭捷運空檔拿刀削蒂頭,就這樣觸法了。

議員陳怡君的尋人之旅,原本上上周六約在板橋新埔捷運站1號出口見面,但因阿伯要看人潮賣筍,改到天元宮附近賣,問地址阿伯不識字又說不清楚,議員狂google,終於隔天在天元宮附近山路,找到賣筍子的阿伯。

陳怡君說,阿伯知道拿刀是不對的,但不熟法律的他,天真以為不傷人應該沒關係,沒想過會觸法。當天被請到休息室做筆錄,也以為被問完話就沒事,沒想到會被罰到1萬元,阿伯直言「我聽到差點快暈倒」。後來新聞出來,他覺得很不好意思,自嘲地說,「我已經黑了,怎麼面對社會大眾?」阿伯也有他的自尊心。

陳怡君說,阿伯聊起年輕時在工廠工作了40年,因被機器輾傷斷二根手指,現在老了找不到工作,為一口飯吃務農賣菜,一包筍子賣100元,一天大概賣8包,有時候運氣好賣光光,但也有一天都賣不出去一包,除了筍子,阿伯也種高麗菜、紅蘿蔔跟小黃瓜等,但因為沒有用太多農藥,加上天候不配合,近千顆高麗菜爛光光。

為答謝幫助,老先生也拿了要賣的菜送議員,讓議員直呼,阿伯是不愛占便宜的人。

好讀本周五問:

1.觀察一下,多數人上公車或捷運後做的第一件事是?

2.如果在公車或捷運遇到類似阿伯的狀況,你會怎麼辦?

3.在這起事件中,你覺得哪些環節有問題?

4.遇到類似阿伯的案例,可以找誰幫忙?

5.從這則新聞,你有什麼心得?

加碼題「手繪報暖身賽」:
6.請為這篇新聞重下標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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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讀五問

1. 觀察一下,多數人上公車或捷運後做的第一件事是?
特別獎—卜語靚(苗栗大西國中702) 通常是看有沒有空位,如果有找到,坐下來,就會開始玩手機。
莊楚翼(台北金華國中717) 低頭滑手機,且趕快找到位子並坐下。
馬筱臻(台北南港高中國中部703) 尋找空位,站定或坐定後開始滑手機。
張如娟(台北麗山國中804) 我看到的多數人都在公車或捷運上滑手機或是睡覺。
王宇豪(花蓮富北國中) 大多數人都是先找位子,再開始做自己的事
黃景弘(新北竹圍高中國中部706) 大家都是先把手機拿出來,因為手機已經成為大家生活中的一部分。
陳品翔(新北金山高中國中部101) 大多數的人應該會先看有沒位子,好讓自己休息。
2. 如果在公車或捷運遇到類似阿伯的狀況,你會怎麼辦?
特別獎—卜語靚(苗栗大西國中702) 我會提醒阿伯,以免他被罰,損失一筆錢。
林翔泰(花蓮富里國中702) 我會提醒他不要拿刀出來,這樣很危險。
何劉芊嬡(花蓮豐濱國中701) 遇到拿出危險物品但明顯不是有惡意的話,我會上前提醒他:「在捷運是不可以拿刀出來,這是違法的!」如果看不出來,那我會找車長或者是打電話報警。
卓恩樂(苗栗大同高中國中部101) 考慮到對方可能不知道觸法,先上前勸導,若對方不聽勸才報警。
廖國詠(苗栗大西國中801) 我會等到下一站,然後直接下車,天知道他等一下會做出什麼舉動。
李潔玥(高雄前金國中801) .提醒阿伯在公共場合不宜拿出尖銳物品,避免嚇到別人。
周湘霓(高雄苓雅國中104) 我會暗中觀察阿伯一陣子,之後按下紅色緊急通話鍵告知司機員,請他們協助。
郭承湛(嘉義竹崎高中國中部105) 柔性勸導,告知其不可這樣做,會罰款。
林巧云(嘉義新港國中101) 我會離那個拿刀的人遠一點,因為我不確定他會不會傷到我。
3. 在這起事件中,你覺得哪些環節有問題?
特別獎—卜語靚(苗栗大西國中702) 議員幫忙付完所有罰款是好事,但也必須讓阿伯記得錯誤,也許能讓阿伯付一部分的罰金。
吳蕎妮(高雄鳳翔國中202) 我認為政府的宣導不夠完善,應該讓所有人都知道在這種場合不可以做這種事情。
陳旻渝(高雄鳳翔國中205) 我覺得捷運沒有明文規定及宣導不能在車上做哪些事,大家只知道不能飲食。
林佑旻(雲林麥寮高中國中部205) 我覺得阿伯在捷運上切筍子就很怪了,雖然阿伯沒有惡意,但還是會讓人不安。
彭柚晴(雲林麥寮高中國中部205) 反映了社會在照顧弱勢群體、執法方式、法律教育等方面,仍有待改進的空間。
林畇秝(新北大觀國中705) ①   法律宣導的環節出了問題,讓不懂法的阿伯不小心觸法。②社會福利並不完善,讓高齡的兩位長者相依為命。
周洋霆(新北大觀國中708) 我覺得罰錢的地方有問題,像阿伯那樣住在偏鄉地區的人比較不了解法律,而且他也沒有傷到任何的人,感覺很冤枉。
楊棋淯(彰化鹿港國中216) 我覺得這種規範應該要更普及的讓大家知道,因為像我是彰化人,平時很少搭大眾運輸,所以這個規定我是不知道的,而且我覺得這種事情可以給不識字的老人一點寬容的,畢竟他帶刀也有真正的用途。
蔡坤穎(新北三峽國中711) 可能因為老人家不了解法律,但是覺得沒有傷到人就沒關係也怪怪的,就跟霸凌者說自己不知道有傷到對方,幾乎相似。
4. 遇到類似阿伯的案例,可以找誰幫忙?
特別獎—卜語靚(苗栗大西國中702) 或許可以聯絡一些扶助基金會、貧困家庭協會等組織,幫助類似情況的人。
黃博叡(新北石碇高中國中部201) 捷運站台和車厢通常會有工作人員站崗,可以請他們協助,他們受過訓練,知道如何處理緊急情況。
曾筠喜(新北竹圍高中國中部707) 可以找當地民意代表或立委幫忙。
梁軒瑜(新北金山高中國中部103) 里長伯,請他幫助老阿伯。
詹以恩(嘉義竹崎高中國中部108) ①   可以在事件發生時連絡警察或車長。②如果因經濟困難無法繳罰款,可以尋求社會局幫忙。
周依橙(台中健行國小401) 可以先找阿伯住所的村里長協助,因為他們最了解阿伯的生活狀況。
周楷蓁(台北麗山國中804) 警察應該可以有效提醒阿伯這件事是有危險性的。
高維駿(新北三峽國中711) 我會向議員陳情,或許可以減輕刑責。
林飛豆(雲林麥寮高中國中部205) 遇到像阿伯的案例,覺得自己權利有受到危害,可向市政府提起訴訟。
5. 從這則新聞,你有什麼心得?
特別獎—卜語靚(苗栗大西國中702) 對於無心犯錯的人,我們應該要友善的提醒他們,但也得讓他們明白自己的過失。
張詠甯(新北集美國小204) 有人怕萬一,有人怕一萬,拿出刀子會讓人害怕,伯伯的處境也很辛苦可憐。
孫靜玟(花蓮富北國中701) 有時候長輩不太懂法律,我們可以提醒長輩,我覺得議員的方法很值得敬佩。
周恩琳(新竹培英國中725) 有時候法律不一定在情理之中,畢竟要一個坐車都要削竹筍、一袋竹筍賣一百、身活拮据的老人家負擔一萬元的刑責實在叫人難以認同,可要是罰得少了,卻又怕公權力的威信度下滑。
廖舒云(新北石碇高中國中部201) 老一輩或是不常搭交通工具的人可能會不太了解搭乘規則,因此我覺得可以多在車廂內部或設置廣播提醒大家。
李洋(新北竹林高中國一孝) 「世事洞明皆學問,人情練達即文章。」做任何事之前先想清楚後果,避免像阿伯這樣無辜觸法。助人為快樂之本,看到他人有麻煩要竭盡所能的出手相助。
許楹佳(雲林麥寮高中國中部205) 可以在牌子上提示一些不能帶的危險物品,來告訴搭車的人,才不會有人再犯同樣的錯誤。
朱廷恩(高雄鳳翔國中206) 從這件事情我發覺原來法律有時候是沒辦法周全的保護到人民,我希望法律可以修得明確點。
王婉淇(高雄前金國中201) 覺得阿伯的事件需要受到更多的人了解,以後我有能力也會幫助這樣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