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報寫作教室講師╱王一亘撰寫
於國寫等應試用的作文,許多人會使用「總分總」的結構編排內容。筆者時常遇到學生分不清楚「總分總」概念中,乍看前後兩個都是「總述」,但內在又有何不同?
首先,我們要先知道,開頭與結尾的目的性不同。開頭的重點在審題,意即考驗學生是否明確了解題目在問什麼?換句話說,點出「問題意識」是首段最重要的事情。寫作時可先分析普遍大眾對此問題的認知、感受。緊接著,將自己思考出與多數人有何不同的觀點在此段做預告。(詳述的部分請留待分述段落,並舉例說明之。)如,〈在這樣的傳統裡,我看見〉一文,筆者試以婚禮宴客這項傳統為例。「許多人視婚宴為一生僅此一次且難得華麗亮相的舞台,將這場表演與未來的幸福感劃上等號,甚至不時耳聞眾知名人士將宴客作為雙方金錢上的比拼競賽。然而我認為,儀式只是兩個人進入新關係的第一場合作試煉。」這樣的對比下,可以展現考生對日常的觀察,同時也突出考生觀點的特別之處。
另一個開頭的寫法較為別出心裁,考生可以試著引導讀者進入畫面。例如,透過戰爭的殘酷來書寫人道關懷題型。考生可試著刻畫逃亡的難民船、烈日下大排長龍的難民營醫療站、等不到救援的老人孩子相覷流淚等畫面。建議考生多使用視覺上的抒情,如新聞報導般將讀者導入對戰爭的實際鏡頭中,順勢置入世界角落急需人道關懷的「境」。
結尾的段落,筆者稱其為「影響論」。常見的結語方法有:幾句話概括前面段落的內容,或針對全文觀點所帶來「承先啟後」的影響結束文章。前述兩種的做法都可以,但筆者認為亦可將末段的重點放在考生如何「重新詮釋」這個議題或故事。也就是說,重點不在於人為何經歷了這些事情,而是站在後設的角度,在事件結束後,我們如何詮釋人生、用什麼新的角度再次省思。書寫,本身就給了考生一次將自我認知重新解構再重組的機會。因此,原本的價值觀被挑戰、翻轉的一刻會是末段最精彩之處。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548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