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情是文學創作的大宗,除了內容易發揮外,也因親情是我們最早接觸並且接觸最久的關係。在親情的創作中,不外乎祖父、祖母、父親、母親,其中母親為許多作家的創作對象。
如胡適在〈母親的教誨〉中描述了母親嚴厲和溫柔的兩種樣態,母親嚴厲時非常嚴格,甚至接近不近人情:「每天,天剛亮時,我母親便把我喊醒,叫我披衣坐起。我從不知道她醒來坐了多久了。她看我清醒了,便對我說昨天我做錯了什麼事,說錯了什麼話,要我認錯,要我用功讀書。」胡適的母親每早都會向胡適檢討昨日所犯的錯,並要他認錯記住做錯什麼事情,除此之外要是胡適所犯的錯較大,其母親甚至會對他實施肉體上的處罰:「我母親管束我最嚴。她是慈母兼任嚴父。但她從來不在別人面前罵我一句,打我一下……。犯的事小,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時才教訓我。犯的事大,她等到晚上人靜時,關了房門,先責備我,然後行罰,或罰跪,或擰我的肉。」
從胡適對母親的行為描述可看出其母親嚴厲的一面,但文章後段胡適說自己曾經因黴菌感染而得了眼翳病,看了許久的醫生也不見好,母親聽聞用舌頭舔患部,可以治好眼翳病,於是半夜將胡適叫醒,用舌頭舔舐其病眼:「我跪著哭,用手擦眼淚,不知擦進了什麼黴菌,後來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,醫來醫去,總醫不好。我母親心裡又悔又急,聽說眼翳可以用舌頭舔去,有一夜她把我叫醒,真用舌頭舔我的病眼。這是我的嚴師,我的慈母。」
胡適先是描述母親嚴厲的一面,從日常的教誨到犯錯時的體罰,先樹立母親嚴苛的一面,文末再寫出母親溫柔的一面,透過嚴苛來襯托出溫柔,使人物的形象更加立體。
在書寫的過程中,要讓人物形象更加立體,我們除了針對要描寫的特質細寫之外,有時候也要描述相反的一面,藉此襯托所欲突出的重點,此便是所謂映襯手法的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