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體組織保存 過期得銷毀
器官移植需寄託大體捐贈,但國人器捐風氣及認知仍有待加強。圖為移植手術示意圖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
人體組織保存 過期得銷毀

文/記者廖靜清

器官移植的「螺絲」 無共享的管道 過期就得銷毀

大腦、皮膚、肌腱、韌帶、神經……,國內現有62家醫療機構設置人體組織保存庫,共存17類組織及周邊血液幹細胞,但多數醫院各自為政,一旦組織存放過期就得直接銷毀,讓他院需要的病患可能錯失續命機會。為此,台灣組織庫學會呼籲,政府應出面整合,成立平台,以期資源共享。

台北醫學大學附醫兒童心臟科教授、台灣組織庫學會理事長陸振翮表示,若把移植器官比喻成「零件」,則人體的「組織」就像「螺絲」,將各大關鍵零組件組合在一起,讓移植後的器官得以正常運作。

在完成心、肝、腎、肺等重要臟器移植後,醫療團隊需在短時間內幫受贈者接通血管,恢復輸送氧氣及營養成分,並將軟骨等相關組織接上器官,才可讓器官持續正常運作。

目前衛福部核准人體組織保存庫可放置17類組織及細胞,包括,硬骨、軟骨、眼角膜、筋膜、心瓣膜、韌帶、心包膜、周邊血液幹細胞、鞏膜、皮膚、肌腱、臍帶血、血管、羊膜、骨髓、骨粉、神經。

陸振翮指出,器官捐贈、移植常為救急、救命之用,至於上述組織及細胞,則不屬於緊急使用,依現行規定,由醫院自行成立組織保存庫,食藥署則定期實地查核,以確保品質。不過,絕大部分保存庫僅供自家醫院使用,讓醫療資源無法流通。

之前曾發生醫療團隊完成移植手術,但院內人體組織保存庫無血管可用,臨時無法請求其他醫院支援,最後只能用人工血管,恐增術後的副作用,影響預後成果。

陸振翮強調,目前國內各醫療院所保存庫規模不大,且資源不足,最需克服的是彼此之間無法互通有無,不能交換、交易和買賣,純屬自募自用,不少遺愛人間的捐贈者組織最後竟被丟棄,讓人惋惜。

陸振翮表示,推動人體組織捐贈的最大目的為「共享」,目前僅有「眼庫」、「皮膚庫」屬於國家級編制,其餘均為各家醫院自行建置,如果能夠建立國家級組織庫運作平台,串聯起各家醫院資源,相信可以造福更多病友,提供醫療需求。

●看國外/歐盟設登錄平台 擬品質安全規章

我國為亞洲第一個進行器官移植的國家,器官移植、捐贈數量領先亞洲國家,但人體組織捐贈、移植和共享,則急需整合。陸振翮表示,歐盟27個國家設立統一登錄平台,擬定品質安全規章、規範標準,台灣應比照辦理,建立國家級共享平台,除了擬定嚴格的蒐集流程,以達到一致性檢驗品質,並讓各家醫院互為備援,不再單打獨鬥。

八仙塵爆喚起「捐皮」效應 但仍需要向外採購

目前全台共有兩所國家級人體組織庫,分別為國家眼庫(台大承辦)、國家皮膚庫(三總承辦),2015年八仙塵爆悲劇,喚起大眾對捐贈皮膚的認知,打開「捐皮」效應,近年來,位居組織捐贈的第三名,僅次為骨骼、眼角膜,但還是不敷使用,必須向外求援,緊急採購。

八仙塵爆事件震驚全國,燒傷人數眾多,當時三總皮膚保存庫發揮功能,在第一時間救災,並提供患者傷口清創和植皮,但還是不敷使用,衛福部緊急向國外皮庫採購大體皮膚,分配給各醫院使用。

三軍總醫院皮膚組織保存庫前主持人、懷寧醫院院長戴念梓表示,儘管醫學發展進步,幹細胞再生技術精進,但仍無法研發可用於移植的器官及組織,仍需寄託於大體捐贈,但國人器捐風氣及認知,仍有待加強,政府只能向外採購。

以眼角膜為例,台灣大愛捐贈來源有限,以往必須倚賴斯里蘭卡國際眼庫中心,但近年來該中心陸續與許多國家眼科醫院簽訂合作備忘錄,已無法足量提供給台灣患者。

戴念梓指出,衛福部應盡速成立組織庫平台,制訂作業流程,並導入共享機制,除了避免冰存組織因過期,浪費珍貴醫療資源,也可考慮統一埋單機制,除了健保給付外,患者也需部分負擔,讓醫院自籌財源,維持組織庫品質。

戴念梓強調,唯有政府提供資源及支持,加上患者自費,各醫院組織庫才可能收支平衡。再者,政府應該積極宣導器官捐贈、組織捐贈的重要性,讓更多民眾願意提供大體,遺愛人間。
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784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