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╱管中祥
識讀媒體可以長篇大論,亦能簡要為之,以下就從媒體識讀的「三不要」與「三要」原則,來強化我們的媒體識讀能力。
不要以為眼見就能為憑
我們常說「眼見為憑」、「有圖有真相」,但要知道,即使看到了影像、聽到了聲音,都未必是全部的事實,甚至有可能是經過刻意篩選或變造的。
我們看到的所有影像其實只是一時、一地、一角度的結果,即使是直播,也看不見鏡頭以外的所有畫面,未必能知道事件的發展脈絡。
再加上媒體的版面及時段有限,難以呈現所有的內容,因此,媒體的資訊都是「選擇」與「組合」的結果,同時,訊息的產製會經過一連串守門的程序,觀眾看到的東西早已受到層層篩選。
不要只以自己的立場解讀
如果你問某個政治立場的觀眾,哪家媒體最客觀?報導最公正?內容最真實?最值得信賴?你會發現,他最相信、最常看的,往往是與他政治立場相近的媒體;相反的,若把同樣的問題詢問與其政治立場敵對的閱聽眾,得到的答案通常會是與另一派政治立場一致的媒體。但客觀只有一個,真相也只有一個,為什麼不同政治立場者會有相反的選擇?
人們習慣從自己的立場與需求選擇資訊,當某些媒體立場與其價值一致,就越容易得到信賴,但這樣的信任卻是來自於個人選擇偏誤,未必代表這家媒體就是真的客觀、就是真的公正,而這樣的選擇也因此遮蔽了我們對事實的認識。
不要隨意轉發
傳統上,訊息的傳播可分為生產者、傳播者及接收者三種類型,但數位時代的閱聽人是接收者、是訊息的產製者,同時也是傳播者。許多訊息之所以能夠迅速擴散是因為閱聽人的快速轉發,但有時卻讓我們因此成了傳播有害訊息的關鍵角色。
閱聽眾未必是故意轉發有問題的資訊,往往只是單純的分享,甚至是善意的提醒。然而,在傳播之前,就該是稱職的守門人,若沒有把握確認訊息的真偽就任意轉貼,我們的好意反而可能成為假訊息擴散的助力。
除了「三不要」,好的媒體識讀能力也要有下列的「三要」原則。
要有主動探究的意願
雖然我們知道媒體內容是選擇與組合的結果,但若僅止於此,對於事實的認識仍然會受限於媒體提供的框架。如果不想受到自己選擇媒體的偏好影響,就需要主動接觸不同資訊來源,或者廣泛閱讀充實知識,若有機會,也可以親臨事件現場親身探究,才不會受特定媒體的左右。
要有多元思考的能力
若只相信與自己立場一致的媒體,不但限制了對事件的認識,也影響我們從什麼樣的觀點及角度理解事件。然而,即使是同樣的事實,也會有不同的觀點,因此,要有多元思考的能力,從多樣的角度認識世界。
要能自我反思批判
有些人以為媒體識讀教育的目的只是要解讀媒體、批判媒體、抵制媒體,雖然這些的確都是媒體素養的一環,但許多時候,媒體的問題除了來自過度競爭的商業制度,與惡意的政治操弄,也和閱聽人的選擇有關。
人們很容易「信我所信」,偏食地選擇自己相信的媒體,反而框限了我們的視野。因此,閱聽眾也要能反躬自省,自己是否偏食?是否太少思考?是否自以為是?是否忽略其它的訊息來源與觀點?要能不斷地自我反思與批判,才是能否成為「耳聰目明」閱聽人的重要關鍵。
●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、台灣公民行動影音紀錄協會理事長。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605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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