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╱管中祥
如果有天邊吃早餐邊滑手機,突然間出現了一則配上現場照片的自殺新聞,你會不會食不下嚥,或者心情大壞?若是自殺者家屬看到家人的消息連續好幾天不斷在新聞中出現,會不會造成二度傷害?如果有人身心重挫,早就想要了結人生,看到這樣的新聞,會不會想起而效尤,讓生命作個了斷?
連日大幅報導 可能引發模仿
沒錯,許多研究都指出,媒體刊登自殺新聞,會影響讀者心情,若是連續多日大篇幅報導自殺清息,也可能會引發短時間的自殺模仿風潮,特別當報導強調自殺細節、合理化自殺原因,會對原本心靈較為軟弱的人產生暗示作用,透過相同方式終結生命以解決自身的焦慮及困境。因此,較多的自殺新聞報導篇幅及數量容易引發其他人的自殺行為。
明星名人之死 易引粉絲追隨
如果自殺者是社會名人或偶像明星,這樣的效應更為顯著。明星、名人的死亡除了會引起媒體大幅的報導,他們也是許多人的偶像,容易誘使更多人選擇以自殺方式來解決問題,刺激已有自殺念頭的追隨者學習偶像的行為,在香港、台灣、大陸、韓國、奧地利的研究都發現類似的結果。
過度簡化原因 會有錯誤認知
另一個自殺新聞容易引起詬病的地方在於,過度簡化人們自殺的原因,一個人終結生命的因素多且複雜,但媒體報導時往往限於新聞產製的時間壓力、專業知識,以及版面等因素,過度簡化自殺因素,導致大眾對自殺成因產生錯誤認知,甚至會引起無謂的家庭爭端。長遠來看,如果沒有精確的釐清自殺原因,社會也難以提出有效的自殺防治方法。
各國會訂準則 WHO六不六要
為了讓媒體能審慎報導自殺新聞,防止引發自殺模仿效應,各國媒體大多會訂定自殺新聞報導準則,透過媒體自律降低報導此類新聞所造成的傷害。
世界衛生組織(WHO)提出了媒體報導自殺新聞的「六不原則」,包括:不刊登照片或自殺遺書、不報導自殺方式的細節、不簡化自殺的原因、不將自殺光榮化或聳動化、不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來解讀、不過度責備。
WHO同時也提出自殺新聞「六要原則」的積極建議:
1.報導事件時與醫療衛生專家密切討論;
2.用「自殺身亡」而不要用「自殺成功」;
3.只報導相關的資訊,並且不在頭版刊登;
4.凸顯不用自殺的其他解決方法;
5.提供與自殺防治有關的求助專線與資源;
6.報導危險指標以及可能的警訊徵兆。
報導品質提升 自殺可望下降
許多國家的經驗顯示,當媒體自律公約中導入上述原則後,自殺新聞的報導品質大為提升,甚至在奧地利的研究中也發現當地的自殺率有下降的趨勢。不過這並不代表報導自殺新聞就得「淡化」處理,有些國家的媒體雖不會報導市井小民的自殺個案,但與公眾利益有關的自殺事件不僅會報導,甚至會顯著的刊載報紙頭版或電視新聞黃金時段,告訴大眾該起自殺案件對社會造成的重大影響,並從中探討問題的所在及解決的方法。
換句話說,自殺新聞不是不能報導,而是要思考該如何報導,上述的「六不」、「六要」原則雖是許多新聞報導的自律準則,但更重要的是,每一個報導者,甚至是新聞分享者應該謹記,自殺新聞有可能產生模仿連鎖效應,我們的傳播要避免造成社會及個人更大的傷害。
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、台灣公民行動影音紀錄協會理事長。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551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