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作家 張日郡╱撰寫】
為什麼我們需要寫作呢?
出版《野火集》、《大江大海一九四九》、《大武山下》的前文化部長龍應台曾對文學下一個重要的功能定義,即:「使看不見的東西被看見。」看不見的「東西」當然很多,例如內心的傷痛、複雜的人性、生命的困難等等,但我認為最基本的是,看見自己內心那個真實的自己。你可仔細覺察,自己一筆一畫寫下文字時,是不是在跟自己對話,無論那個自己是懦弱的、無知的,還是苦痛的、失敗的。
即便我認為寫作本來就跟追求「級分」毫無關係,但事實上,觀察這幾年會考作文佳作,就可曉得當你愈了解自己,你的級分可能就愈高。
那何謂「愈了解自己」呢?舉例來說,我非常喜歡110年〈未成功的物品展覽會〉的一篇佳作,內容寫他兒時畫的大象是「綠色」的,被眾人嘲笑卻不以為恥,直到長大後才發現原來大家畫的大象都是灰色的,於是他也跟著依樣畫葫蘆。直到他將現在的畫與兒時的畫對比時,才發現兒時被眾人視為「失敗作」的塗鴉,才是自己最為獨特的創作,點醒他「做自己」,不應模仿別人、人云亦云。
我喜歡此篇的緣由,來自於他藉由自身的生命經驗,告訴我們「做自己」的重要性,「做自己」不是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」,而是他理解到自己要成為什麼樣的人(至少不是做一個複製畫的人),再透過文字將他認識自己的過程給呈現出來,進而感動別人。
綠色大象的作者,未來一定會碰到許多人生的難關,會碰到「做自己」跟「沒辦法只做自己」的兩難困境,但我相信他會不斷地想起自己寫過的「綠色大象」,繼而給自己一種面對、解決困難的力量。
回到一開始的問題,為什麼我們需要寫作?
因為寫作會打開我們的眼睛,讓我們從中探察、反省自己跟世界的關係,找到「你為什麼是你」的重要關鍵,應該沒有任何一個人不想了解自己吧。如果可以透過寫作,挖掘出那個與眾不同、內在真實的自己,那麼……
我願意為你著迷。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671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