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報寫作教室/用批判之眼初探愛的辯證(下)

聯合報寫作教室/用批判之眼初探愛的辯證(下)

聯合報寫作教室講師 呂倩如老師╱撰寫

談到愛,雖然看似主觀感性的連結,但在其中的舉措選擇、思路是可以理性探究的。前一階段,我們對〈愛的辯證〉中尾生的行動表達意向抉擇,接著,可就所選立場,嘗試「為反對而反對」,此態度為階段性的練習,試著向另一方的選擇提出挑戰。

若質疑式一「我在水中等你」選擇,較多人的觀點是「愛情誠可貴,生命價更高」。而且若對方失約了,代表對方不夠愛你,既然愛得不相對等,又何必等待。有同學提出此看法,正好引導大家注意到這有趣的觀點。

陷入邏輯謬誤

支持式二「我在橋上等你」的一方,如何看待約定好卻未現身女子呢?同學普遍有幾種回答:女子的愛不夠堅定,或者,她可能另有新歡,此類觀點是較偏負面的詮釋。但,人未現身,一定就是惡意的嗎?

另有一類的回答是:女子也許有事纏身走不開,或者,雨勢真的太大,欲待緩和後再相會。確實,這些也是可能的。既然無法斷知原因,我們因個人臆測而做的評論,是否恰當?這裡易顯現的是錯誤推論的因果關係。在說明自己支持式二的做法時,上述念頭也許閃現而過,但必須思考:我們採用的理由是否為必然絕對?

屈服權威的思考

不斷挑戰每種理由的過程中,有人問「老師你的愛情觀是什麼?」對應這堂課的練習,我並不打算回答。能夠提問原是好事,但是也見到此中的不自信,倚賴權威或師長的觀點思考,會成為輕鬆的思考擋箭牌──他人說的,我不須重新梳理思路,若邏輯有誤,責任非肇因於我。殊不知,仰賴了別人觀點,影響的卻是我們自己的人生劇本。倘若真納入他人意見,務必思考是否和自己的論點一致相符。

最後,將這些思考過程重新整理之後,也有同學在文本之外,開展更多可能──倘若尾生能至橋上、視野開闊之處等待女子,是否相較前面討論更兩全其美?無論所選為何,寫下自己的理由時,我們納入環境、條件的多重考量,不落入他人經驗的窠臼,可視為一場批判思考練習,也是為自己進行一次愛情觀的辯證。

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6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