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禁特殊名字

日本禁特殊名字

文/陳韻涵輯

新聞故事:日本法務省5月底宣布,修訂後的「戶籍法」施行後,限制漢字原意或讀音另類的「kirakira」(閃亮)名字。這項規定引發熱議,支持限制的一派認為,新法有助減少行政困擾與霸凌風險,反對者則批評此舉壓抑個人創意與父母的命名自由。

「閃亮名字」源於1980年代之後,日本的父母逐漸擺脫傳統命名習慣,偏好以動畫角色、品牌名稱或甜點等趣味發音為靈感為孩子取名,例如皮卡丘(Pikachu)、Nike或布丁(pudding)。這類名字通常搭配讀音不合常規的漢字,且女嬰的閃亮名字機率偏高,象徵父母期許女兒獨立與獨特的期望。

日本的書寫系統包含漢字、平假名和片假名三種主要文字,姓名一般以漢字書寫,但漢字常有多種發音方式。受「閃亮名字」風潮影響的父母,會依據發音來命名,例如希望孩子名字的讀音像「皮卡丘」,而選擇發音相似的漢字。不過,這種命名方式會造成許多問題,畢竟這類漢字在一般人眼中,通常不會以特殊的方式發音。

閃亮命名方式也讓醫護人員、教師及行政機關難以念出正確的發音,不僅造成困擾,也可能形成社會誤解或同儕霸凌。日本政府的新規定只允許使用廣為接受的漢字發音,且父母登記嬰兒姓名時須附上標準拼音,若發音與漢字常用讀法不符,機關人員可要求補件或拒絕登記。

此次修法並非日本首次提出姓名的規定,日本法律仍規定配偶必須使用相同的姓氏(通常為夫姓),但全球許多國家已廢除此傳統。女權倡導團體與姓氏多樣化支持者長年疾呼改革,但都不了了之。

事實上,全球多國對嬰兒命名設限。美國各州規定不一,加州只允許使用英文字母,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與加拿大電音歌手格萊姆斯的孩子起初命名「X Æ A-12」引發爭議,最終改為「X Æ A-Xii」。德國當局不允許被視為侮辱性或有害的名字,紐西蘭則明文禁止帶有頭銜意思的名字。

各國文化不同,奇特名字卻逐漸成為全球趨勢。研究顯示,隨著個人主義與社會多元價值的提升,美國與中國的父母都傾向為子女選擇獨特名字,反映性別角色與父母的期望隨著時代變遷。

原文出自《好讀周報》825期